根据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评定细则(试行)》、辽宁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和鞍山市司法局《鞍山市律师事务所、律师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鞍山市司法局和鞍山市律师协会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和社会律师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73家律师事务所、658名社会律师参与检查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9日。如有异议,请将情况反映至鞍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和鞍山市律师协会。电话:0412-5548303、2218818。
附件:
鞍山市司法局
2022年5月23日